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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
更新时间:2014-12-12 字体显示:【】【】【

中共望奎县委老干部局

望奎县现有离休干部197人,其中:县处级(含享处)离休干部76人。近年来,在省、市委老干部局的精心指导下,在县委、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全县老干部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,在全县营造了在职干部关心照顾老干部、老干部理解支持在职干部的良好局面。

一、整章建制,为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

我们本着“老干部信访无小事”的工作理念,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老干部信访工作,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使老干部信访问题逐一得到妥善解决,维护了老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。

一是建立完善了信访制度。近年来,我们边实践、边完善,形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来信来访接待制度。实行首问负责制。凡老干部来电来访,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,对老干部反映的问题,认真作好记录、答复或根据信访内容帮其找到具体办理人。建立信访档案。办公室设立专用来信来访登记本,对老干部局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来信来访都有详细、规范的登记,所有信访件的办理情况都要交办公室备案。实行来信来访分级负责制。信访接待人或办公室能直接办理的,都主动、积极办理;若办理有困难的,交由主管局长办理;带普遍性的问题、重大事件及紧急事件由主管局长提出意见建议,交由局长办理。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。对信访事件自受理之日起,必须两周内办结,情况特别复杂的,可适当延长。不予受理的信访事件,要当面或收到来信后尽快向信访人说明理由。若规定时间内解决不了的,要说明原因,并调整措施,直至落实到位。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。凡是来访的老干部,无论走到哪一个办公室,都能看到一张张笑脸、听到工作人员关切的问候。对从乡下或外地来访的老干部,还为其安排就餐和休息,用真情感化他们。对来访人员接待不热情,对信访事件处理不认真、不及时,老干部有投诉的,情节较轻的,年终不能评优、评先进;情节较重的,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二是制作阳光政务栏,设立投诉箱。为方便老干部来访,将机关干部的姓名、照片、工作职责在政务栏中公布。并设立投诉箱,欢迎来访人员对接待不称职的同志进行投诉。3年来,无一例投诉事件,老干部局连续多年被县委、县政府评为“望奎县信访工作实绩突出单位”。三是定期召开班子会研究信访稳定工作。每月都召开一次班子会专题研究信访工作,对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的问题,提前分析情况,研究办法,做好工作,预防了信访事件的发生;对普遍性的、一时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,集思广益,统筹协调,及时提出处理意见,使问题得到很好解决。

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,让老干部统一思想凝心聚力

老干部队伍不稳定,是问题长期的积累,才导致了矛盾的激化。因此,我们十分注重做好平时的服务管理工作,让老干部心情舒畅,安度晚年。一是坚持落实联系老干部制度。我们安排每名局机关干部联系10-15名老干部,进行不定期走访,并作好走访记录。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碰头会,将老干部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,并研究解决办法。为使走访工作落到实处,年底还组织老干部对机关干部的走访情况进行评议,将评议结果与经济、政治待遇挂钩。通过机关干部主动上门与老干部沟通,使很多信访问题得到就地化解;通过面对面谈心,使老干部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与温暖,即使有一些想法,也能自我消化,达成谅解。二是强化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。我们利用每月15日老干部集中学习的机会,及时传达上级精神,组织学习与老干部相关的各项政策,从而使老干部统一了思想认识,理解和支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决策。此外,还通过定期开展“五好老干部”等先进模范评选活动,利用身边的典型事例激发老干部发挥正能量,使老干部争做团结和谐的模范。三是抓好老干部访情预测。每次县里改革和出台新政策时,只要涉及到老干部利益,我们都提前调研,拿出可行性方案,提交县领导和相关部门参考,以便决策时考虑到老干部的切身利益。例如,县里在对企业进行改制时,我们就预想到企业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实问题,于是拿出了“两费”发放由改制资金支付,政策性待遇由财政和社保共同负担的建议方案,得到了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,使离休干部的利益未因改制而受损。由于我们未雨绸缪,提前考虑到老干部的切身利益,使他们都很满意,就不再为此类问题而上访,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。

三、帮扶解困,送去党的温暖和关怀

老干部局是老干部的“家”,老干部工作者是老干部的“好儿女”。因此,当老干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,老干部局全力以赴,想老干部之所想,急老干部之所急,解老干部之所需,让他们深切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,进而维护了老干部队伍的和谐稳定。一是健全完善医药费保障机制,确保老干部病有所医。医疗保障问题是老干部最关心、最关注、涉及切身利益的大问题,也是信访工作中反映最多的热点问题。针对“双高期”离休干部的医疗问题,县委老干部局多次向县主要领导汇报,与医保、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,研究解决方案。最后,经县委常委会议议定:老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.5万元,不设核销比例,依据老干部实际发生的医药费,按有关规定标准实报实销。若年终老干部医药费核销超过统筹资金,超出部分由县财政负责全部落实。离休干部于锡民患有食道癌,在2014年1-5月期间共发生医药费16.3万元,按照规定共为其核销医药费14.2万元,使老干部及家属非常感动。二是建立特困老干部帮扶机制,雪中送炭。特困老干部是老干部中的弱势群体,需要更多的关心关爱。近年来,县委老干部局建立了特困老干部帮扶机制,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,解除了老干部的后顾之忧。例如,离休干部董成杰一个人生活,身体多病,生活困难,居住的房子年久失修。他多次上访,找相关部门要求帮助解决住房问题。老干部局了解到这一情况后,高度重视,经20余次与住建局、民政局、莲花镇政府协调,4次赴莲花镇与老干部养女夫妇协商。最后由住建局出资5000元、民政局出资5000元、其养女出资5000元,为老干部新建一处36平方米彩钢房。同时,还通过民政局为老干部争取到了每月100元的高龄补贴,使老干部非常感动,一再向组织表示感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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